8 关于发布公募基金产品募集情况的通知-2016.12.13

证监会机构部 2016年12月13日

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

为便于行业了解基金产品募集情况,支持基金管理人理性、科学申报基金产品,推动行业形成良性的发展态势,从2016年12月起,我部将每月发布基金产品募集情况及基金产品超期未募集情况。

自2017年1月起,对于超期未募集的基金产品数量达到或超过已批复未募集基金产品总数60%(分级基金及因外汇额度受限导致未能募集的QDII基金除外)的基金管理人,再次申报基金产品的,我部将委托相关派出机构对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对于短时间内大量申报基金产品、存在较多同质化基金产品未募集而再次申报同类型产品、“迷你基金”数量较多、基金经理“一拖多”管理基金产品现象较突出、一年内被采取两次以上行政监管措施等情形的基金管理人,从2017年1月起,我部也将根据情况委托相关派出机构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现场核查。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2016年12月13日

附表:

1、2016年全行业公募基金产品募集情况(截止到2016年11月底)(略)

2、各类型基金产品超期未募集情况(截止到2016年11月底)(略)

3、各基金管理人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情况(截止到2016年11月底)(略)